2023-01-04 17:06:39
来源:洪江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蒋青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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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知
各位居民朋友:
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截止2023年2月28日。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/人。参保人员可直接在湘税社保APP和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、以及各银行网点等多渠道缴费。操作有困难者可前往乡街便民服务中心,在乡、街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代缴费用。
2023年2月28日前参保续保人员,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。逾期原则上不得中途参(续)保缴费,不得享受医保待遇。特别提醒,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。
特此通知!
洪江区医疗保障局
2023年1月4日
责编:蒋青苓
来源:洪江区融媒体中心